发布时间:2024-11-17 06:04:24 来源: sp20241117
《中国新闻周刊》记者:王诗涵
发于2024.4.29总第1138期《中国新闻周刊》杂志
近日,在收到交易所问询函、被指“铁公鸡”的舆论压力之下,一家上市了14年的公司改变了主意,调整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从“不进行现金分红”,到“计划拿出超1.7亿元进行现金分红”。
4月12日,资本市场新“国九条”落地。在第三条“严格上市公司持续监管”中提出,要强化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监管。随后,沪深交易所发布征求意见稿,拟对分红不达标采取强约束措施——将多年不分红或者分红比例偏低的公司纳入“实施其他风险警示”(ST)的情形。
在分红新规“照妖镜”下,分红不达标的A股上市公司面临监管和舆论的审视。“有部分‘铁公鸡’公司,无视中小投资者利益,长期未分红,也有部分‘不死鸟’公司,不具备分红和盈利能力,却因未触发退市条件一直留在市场上。”前海开源基金首席经济学家杨德龙告诉《中国新闻周刊》。
分红新规倒逼了上市公司的分红意识。有多年未分红的公司,在收到交易所问询函后调整了分红预案,也有公司积极宣布,拟在一年内分红4次。
“此次分红新规,并不在于引导投资者通过分红情况对公司投资价值进行片面评价,而是要将强化分红监管作为促进上市公司加强业务布局、长期发展谋划,同时保障投资者利益的一种手段。”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副院长田轩告诉《中国新闻周刊》。
“铁公鸡”态度大反转
4月12日,吉林高速披露2023年年报和利润分配预案表示,公司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不进行现金分红、不实施送股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留存未分配利润将用于公司日常运营发展、投资、偿还债务等。
针对这份预案,4月14日晚间,上交所下发监管问询函,要求其补充说明连续多年不或少现金分红的原因及合理性等内容,于5个工作日内书面回复并履行信披义务。
上交所指出,公司于2019年至2023年连续5年盈利、连续3年盈利增长,仅于2021年低比例分红3240.95万元;此外,公司资产负债率也已连续多年下降,期末未分配利润连续多年增长,期末货币资金余额达15亿元。
吉林高速上市于2010年3月,Wind数据显示,公司上市以来累计分红10次。2023年,公司实现营收14.47亿元,同比下降0.82%;净利润5.46亿元,同比增长38.84%。公司实控人为吉林省交通运输厅,第一大股东系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截至去年末持股占比54.35%。
受关注的还有董监高的不一致意见。在监事会决议中,分红预案获1票弃权;在董事会决议中,副董事长刘先福、独立董事林建忠投出2票弃权。“公司在满足长远发展资金需求的同时,也应考虑股东的即期现金回报要求。”刘先福表示。他目前任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高级顾问,该公司系吉林高速第二大股东,持股占比14.04%。
投资者盼分红已久,年初以来,在东方财富吉林高速股吧“问董秘”板块,公司分红能力与计划持续受到关注。“高质量发展就意味着不能高比例分红吗?”“高速公路板块优秀公司的分红率在70%水平,但公司过往的分红水平一直很低,投资回报获得感远远不足。”股民们写道。
事件很快迎来反转。4月18日,吉林高速公告称,拟调整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调整后拟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9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1.7亿元,现金分红比例31.14%,所需现金分红资金由流动资金解决。
“上交所对吉林高速的此次问询,正是在分红新规出台背景下,向市场释放的首个信号,引导上市公司审慎评估公司经营状况与资金利用情况,积极开展现金分红,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副院长田轩表示。
4月12日,国务院印发新“国九条”,在第三条“严格上市公司持续监管”中强化了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监管。其中提到,对多年未分红或分红比例偏低的公司,限制大股东减持、实施风险警示;加大对分红优质公司的激励力度,多措并举推动提高股息率;增强分红稳定性、持续性和可预期性,推动一年多次分红、预分红、春节前分红。
上交所、深交所随后发布相应征求意见稿,对分红不达标采取强约束措施,重点是将多年不分红或者分红比例偏低的公司纳入ST情形。沪深主板方面,对符合分红基本条件,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低于年均净利润的30%,且累计分红金额低于5000万的公司,实施ST;科创板和创业板方面,将分红金额绝对值标准进一步调低为3000万元,并考虑到研发投入豁免ST的情形。
“目前来看,新规所作出的要求并不高,且充分考虑了企业发展需求。”田轩评价。
“分红新规将规范上市公司的分红决策。在未来,愿意与普通投资者分享现金分红的公司,可能会享受估值溢价;长期不分红的公司或面临估值折价,时间久了之后,投资者也会‘用脚投票’。”前海开源基金首席经济学家杨德龙告诉《中国新闻周刊》。
上述现金分红新规将于2025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适用新规的“近三个会计年度”则为2022年至2024年。
4月16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司司长郭瑞明表示,根据测算,沪深两市明年适用组合财务指标触及退市的公司家数预计在30家左右,明年可能触及该指标并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司约100家。“这些公司还有超过一年半时间来改善经营、提高质量,2025年底仍然未达标准,才会退市。”
国央企分红“领跑”
在吉林高速引发热议前后,部分上市公司已较为灵敏地做出调整。
方大特钢,是2024年首个将利润分配预案从“不分红”改为“分红”的上市公司。3月16日,方大特钢审议通过预案,拟不进行现金分红、股票股利分配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3月29日,上交所发出问询函,要求其说明在货币资金余额较高且多年盈利的背景下,连续2年未进行现金分红的原因及合理性等内容;4月9日,方大特钢宣布调整预案,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0元(含税)。
Wind数据显示,从当前年报和预案披露情况看,截至4月21日,共有47家上市公司在2018年至2022年均未分红,已宣布在2023年度分红,如苏能股份、中集环科、海看股份、吉电股份等。
此外,A股也出现了首家宣布拟一年分红4次的上市公司。4月19日,三七互娱发布2023年年报与利润分配预案,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股利3.70元(含税),分红金额预计为8.2亿元,并提出拟将分红频次从原本的半年一次提高为每季度一次。
从投资角度看,合煦智远基金投研团队表示,随着市场分红水平的提升,整体投资预期也会随着提高,分红将是投资收益的重要组成部分。
值得注意的是,比起吉林高速,在A股历史上,分红更为“吝啬”的公司比比皆是。
据《中国新闻周刊》统计,东方财富Choice数据显示,截至4月21日,A股市场共有2369家上市10年及以上的公司。其中,共有220家公司连续10年及以上未进行现金分红,91家公司连续20年及以上未进行现金分红,金杯汽车、中毅达、阳煤化工、学大教育4家公司连续30年及以上未进行现金分红。另有20家公司,自上市以来从未进行过现金分红。
金杯汽车和阳煤化工,都曾在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的过程中,收到关于分红情况的提问。2017年,证监会指出,阳煤化工除1994年现金分红1094万元,上市后长期未进行现金分红,要求其进行说明。公司回复道,“原因系长期以来未分配利润为负值,大规模举债对公司经营产生双面效应”。
2019年,证监会指出,金杯汽车自1992年7月上市以来从未进行过现金分红,要求其说明原因和合理性,公司回复称,“因历史期间投资损失、业务经营困难,公司未分配利润长期为负值”。金杯汽车曾在其他公告中表示,“公司将致力于提高经营业绩,早日实现对投资者的现金分红”,这一点至今仍未实现。
“之前A股市场整体分红力度确实比较弱,据统计,有约四分之一的上市公司近3年未采取分红措施,采取分红的上市公司分红比例低、额度小。”田轩表示,一部分原因在于,部分公司持续盈利能力无法改善,有的企业甚至处于持续亏损期,不符合分红条件;另一部分原因则在于,此前监管对于分红规定以引导为主,强制性要求不足,尤其是未将上市公司盈利状况、历史分红情况、分红比例等关联起来。
“10年、20年甚至30年没有分红的公司还能留在股市,是因为退市机制与分红监管未能有效衔接,对持续不分红企业的退市处理力度不够。”他说道。
检索公司公告发现,在上述220家连续10年及以上未分红的公司中,深交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曾向10家公司问询过多年未进行现金分红的事项,例如2017年问询贝因美,2018年问询凯瑞德、人人乐、新华都、中润资源,2019年问询安妮股份、申科股份、协鑫集成、三特索道,2020年问询汇源通信。
反观分红“慷慨”的上市公司,Wind数据显示,在2013年至2022年这十年内,共有848家上市公司现金分红10次及以上。其中,中国平安、中国石油、潍柴动力、中国石化、广汽集团5家公司现金分红20次以上。
从分红总额看,共有20家上市公司在十年间的分红总额超过1000亿元,以国央企为主,集中分布于银行、能源、食品饮料等行业。“此类行业发展较稳定,这些领域的国央企一般经营状况也较为稳定,盈利能力较强,分红水平可以预期。”田轩评价道。
“而例如医药、科技、高端制造业等领域,处于快速发展阶段,上市公司尚未具备稳定盈利能力,且后续发展资金需求较大。因此,需考虑不同行业、不同属性、不同阶段企业的特征,进一步细化分红政策,加强对不同企业分红的差异化要求。”他表示。
避免误读
近期落地的,还有证监会于4月12日发布的《关于严格执行退市制度的意见》。同时,部分误解性传言也在市场上发酵,包括对规则的误读,以及对规则影响的夸大。4月16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司司长郭瑞明就分红和退市有关问题发声。
有传言称,根据分红新规的金额标准,推断A股将有1000多家公司因分红金额低而被标记为ST。郭瑞明重申了ST的含义、实施和触发条件,并表示,以2020年至2022年度数据测算,沪深两市可能触及该标准的公司数量仅80多家。
还有观点认为,退市新规将对小盘股走势造成较大冲击。郭瑞明表示,这一观点纯属误读,“本次退市指标调整旨在加大力度出清‘僵尸空壳’‘害群之马’,并非针对‘小盘股’。在标准设置、过渡期安排等方面均做了稳妥安排,短期内不会对市场造成冲击。”
“任何改革都会对存量带来一定的冲击,从总体上看,新规将为市场带来长期的正面影响。短期的担忧,则是非理性的趋同交易带来的流动性风险。”合煦智远基金投研团队表示,投资者应积极面对新规,更为准确地评判上市公司价值,不同公司情况各异,不应简单理解为对小市值的利空。
此外,受访专家也提醒,不能过度、片面地仅以“分红”标准评判一家上市公司。“分红只是衡量企业盈利能力的一个方面,还需结合公司所处行业地位、资产负债率、未分配利润、回购情况、净资产收益率、融资情况等多方面指标综合判断。”杨德龙表示。
田轩则表示,评估企业质量的标准还包括公司行业属性、资本结构、创新水平、公司治理质量、可持续发展能力等等。在他看来,一个健康的股市,需要上市发行、市场交易、退市机制、持续性监管、上市公司治理等方面不断健全,形成优胜劣汰的市场生态。“投资者与上市公司之间,应是一种长期投资与持续分红的,稳定、健康的互益关系。”
《中国新闻周刊》2024年第1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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