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1-23 00:37:45 来源: sp20241123
中新社 杭州10月16日电(张煜欢)杭州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16日发布《关于优化调整房地产市场调控措施的通知》(下称《通知》)。记者获悉,该《通知》将杭州市住房限购范围调整为上城区、拱墅区、西湖区、滨江区(原政策还包含萧山区、余杭区、临平区、钱塘区、富阳区),并提出提高保障性住房在住房总供给中的比例。
《通知》从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和供给、优化住房限购政策、加强住房信贷支持力度、优化住宅用地供应、强化预售资金监管、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等方面进一步完善房地产市场调控。
在限购政策方面,《通知》将杭州市住房限购范围调整为上城区、拱墅区、西湖区、滨江区,明确杭州市户籍家庭在杭州市限购范围内限购2套住房;非杭州市户籍家庭在杭州市市区范围内有缴纳城镇社保或个人所得税记录的,在杭州市限购范围内限购1套住房。此外,对参与杭州市限购范围内住房司法拍卖的竞买人,取消“须符合本市住房限购政策”限制。
与此同时,为加快解决工薪收入群体住房困难,《通知》明确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和供给,提高保障性住房在住房总供给中的比例,推动建立房地产业转型发展新模式。
此外,《通知》明确加强住房信贷支持力度,由人民银行浙江省分行指导浙江省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研究落实杭州市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和降低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政策;明确对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二手住房的,二手住房房龄与贷款期限合计年限由不超过50年延长至不超过70年。
《通知》还要求强化预售资金监管,加强监管力度,确保监管额度内资金专款用于工程建设;根据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经营状况等,对预售资金实行差异化监管,提高房地产开发企业诚信经营意识,构建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完) 【编辑:张子怡】